
📋 其他
活動介紹
【11/28 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全國性公投 投票資訊】
投票日期:11月28日(星期六)
投票時間:上午 8:00 至 下午 4:00
應備物品:前往投票所時,請務必攜帶以下三項物品:
1. 國民身分證(為核對身分之唯一憑證,未攜帶者依法無法投票,敬請特別留意)。
2. 個人印章(若未攜帶,得依選務規定以簽名或蓋指印替代)。
3. 投票通知單(出示通知單可協助選務人員迅速核對選舉人名冊,有效縮短排隊等候時間)。
服裝規定
嚴禁穿戴任何印有候選人姓名、號次、政黨標誌或特定公投立場的服飾與配件 (含口罩、帽子等)。
正確圈選方式:圈票時,請務必使用投票所內提供之專用圈選工具圈蓋選票。切勿使用個人私章或按捺指印圈選,以免該選票被判定為無效票。 嚴守通訊器材規範:進入投票所前,請務必將手機及其他具攝影功能之器材關機,或交由選務人員暫時保管。圈票處內嚴禁任何拍照或攝影行為,違者將面臨相關法律裁罰。 遵守選罷法規定:投票日當日(自凌晨 00:00 起),依法全面禁止任何形式之競選或助選行為。包含於通訊軟體(如 LINE)或社群媒體(如 Facebook、Instagram 等)發布、轉傳相關拉票訊息,避免觸法。